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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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管理体系认证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根据国家标准"GB/T 31950-2015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对企业信用风险防范、控制和转移的管理技术、业务运作和相关制度安排进行了回顾。
 
通过建立和实施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和内部审计,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和诚信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生产经营理念,履行社会责任,贯穿企业活动的全过程。
认证申请条件
 
一、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依法注册的企业
 
2.过去3年来,主要业务收入处于持续经营状态,不打算关、停经营。
 
三、企业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记录。
 
认证申请程序
 
1.审前遵守、签署核证合约及缴付核证费
 
2.进行认证前辅导并提交相关认证材料
 
3.验证机构的核数师应进行现场审计。
 
4.验证机构的核准和认证结果
 
5.将认证结果提交国家承认和监督委员会备案,并颁发认证证书
 
6.后期的监督。


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所需材料

材料一
 
法律地位相关证明文件
 
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党政机关设立文件等的复印件
 
材料二
 
有效期内的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例如: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化工行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法规要求的《生产许可证》、《3C证》、《卫生许可证》等
 
材料三
 
有效的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材料四
 
产品或服务生产过程的流程图
 
材料五
 
适用于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清单
 
材料六
 
当存在一个组织多个名称且需在认证范围中表述时,除需提供各个名称的上述条款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表明多个名称之间确属同一组织。
 
材料七
 
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最近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及附注(如财务报表未经审计,需提供公司编制的近年度完整财务报表)复印件
 
材料八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报告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报告(环保/节能/就业安排/公益活动/安全管理等)
 
 
材料九
 
公司组织机构图
 
包括部门设置、职责说明
 
材料十
 
其他相关证明企业信用的文件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