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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1

问: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3万元调整至10万元后,小规模纳税人,如住宿、工业、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服务等,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前,是否有必要每月销售额达到10万元?
 
沈阳代账公司
 
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试点范围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8号通知)第1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试点范围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试点范围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便利小型和微型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参与开具增值税发票试点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签发自己的增值税发票,这些发票不受每月销售标准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每月销售额不超过103万元(包括这个数字,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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